浙商银行信用卡现金分期是指浙商银行根据持卡人的申请,将其信用卡当前的全部或部分可用额度转换为现金,转入持卡人指定本人存款账户,并由持卡人按照约定偿还分期本金和手续费的业务。
浙商银行信用卡现金分期申请条件
申请时间:不限制;
分期金额:起始金额300元(含),个人消费账户单笔申请金额不超过60万元(在线卡不超过30万元,自动分期卡不超过5万元),在当前预借现金可用额度内(不含临时授信额度、第二额度,与预借现金业务共同占用此额度),须为人民币100元的整数倍。
申请渠道:手机银行、微信银行、网上银行;
分期期数:3/6/9/12期(每账单月为1期);
分期手续费/利率(不含自动分期卡及在线卡):3期为0.65%/期;6期、9期、12期为0.56%/期。分期收取。
浙商银行信用卡现金分期注意事项
1.现金分期办理成功后不允许撤销,只能办理提前还款。
2.临时授信额度不支持办理现金分期。
3.现金分期申请时,需输入浙商银行同名借记卡卡号或本人同名他行借记卡卡号。
4.现金分期申请成功后,该笔资金会转入用户的借记卡,请合理使用该部分资金。
5.现金分期办理成功后,本金会实时占用现金分期可用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