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军因代言平台“爆雷”致歉!明星代言网贷为何鲜少被追责 - 卡神记

胡军因代言平台“爆雷”致歉!明星代言网贷为何鲜少被追责

  因曾代言的网贷产品,又一位明星被骂上热搜。近日,玖富旗下悟空理财投资人在演员胡军微博下面“讨说法”“要公道”,造成一定社会影响。胡军工作室随后发布声明称,代言合约已于2020年6月正式结束。

  《国际金融报》记者依据公开信息不完全统计,黄晓明、范冰冰、汪涵、杜海涛、王宝强、郎朗、胡军等多位公众人物与e租宝、中晋资产、理想宝、88财富、团贷网、网利宝、爱钱进、有利网等网贷平台有过合作,不少娱乐明星以“首席体验官”“形象代言人”或入股的方式,曾为网贷平台“站台”。


  从现有法规和判例看,网贷产品“爆雷”后,曾代言的明星鲜少被追责。业内资深律师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明星是否能被追责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主观上对于平台的认知情况,如果在明知网贷产品虚假宣传或者自己根本没使用过相关产品的情况下而直接代言宣传的,那么受到损失的投资者可以根据相关法规,追究明星代言人的侵权责任”。


  多位明星因与网贷平台合作致歉


  依据胡军工作室8月1日发布的声明,2018年接到玖富悟空理财的代言邀约后,胡军曾委托律师和专业团队对其资质进行过核实,其本人也注册成为该产品的用户,并在体验后仅是签署了代言协议,履行了代言人的相关义务。


  胡军工作室表示,“双方的代言合约已于2020年6月正式结束。之后因相关要求,其产品在做出调整过程中出现的清退缓慢等相关问题,我们得知后一直在与相关部门积极沟通并尝试帮忙推进。胡军先生及其团队对于因此事占用公共资源和没有第一时间做出回应致以最深的歉意”。


  明星因代言网贷产品而被骂上热搜早已屡见不鲜。两年前,知名主持人汪涵因曾代言的网贷平台爱钱进逾期不能兑付,就被推上微博热搜。汪涵团队对此回应称:汪涵曾于2016年至2018年期间代言“爱钱进”App,汪涵和法务团队严格履行了广告法和其他相关规定明确的代言人应尽义务。对广大用户遭遇兑付困难,汪涵团队感到痛心并致歉,声称2018年底代言已结束,汪涵本人及团队一直在联合相关部门、督促平台解决问题,希望能帮大家减少损失。


  同样是主持人的杜海涛也曾因与网贷平台网利宝合作被“讨伐”,杜海涛姐姐在直播间回怼网利宝投资人的言论更是引发热议,让杜海涛深陷舆论漩涡。随后,杜海涛工作室发声明称,网利宝曾在2018年通过广告代理商与杜海涛一方进行拍摄中插广告的短期合作,未直接签过代言合同。合作前审核了其相关经营资质,并注册使用过其产品。如今双方合作早已结束,杜海涛一方也未再发布过此产品信息。


  而在更早前,被理想宝宣传为平台股东的刘晓庆,通过微博发布关于“理想宝”平台相关问题的声明,称自己不是“理想宝”运营方深圳市前海理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的直接股东。从未以任何方式参与过(“理想宝”)平台公司的经营管理和业务运营,包括出席任何会议、签署任何法律文件。也从来没有为“理想宝”平台以及公司和任何平台产品做过任何形象代言或广告,更没有收过一分钱的代言费或广告费,并绝不会为任何不正当的商业行为进行背书。


  《国际金融报》记者依据公开信息不完全统计,张涵予、张丰毅、张铁林、王宝强、董成鹏(大鹏)、潘晓婷、郎朗等多位公众人物曾与中晋资产、88财富、团贷网、有利网、小牛在线、PPmoney、人人贷等网贷平台有过合作,随着合作网贷机构“爆雷”,不少公众人物被声讨。


  明星代言网贷为何鲜少被追责


  不过,从现有判例看,明星因代言问题网贷而被追责还不多见。“九球天后”潘晓婷因曾经代言“中晋系”产品被受害人起诉,要求赔偿。然而,上海二中院终审判决未支持受害人诉讼请求。裁判文书显示,在“中晋系”爆雷后,潘晓婷已主动配合公安机关退还所有代言费。


  明星代言问题网贷为何鲜少被追责?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鞠秦仪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依据现有的法律,明星是否能被追责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主观上对于平台的认知情况。如果明星作为平台代言人,在明知网贷产品虚假宣传或者自己根本没使用过相关产品的情况下而直接代言宣传的,那么受到损失的投资者可以根据《广告法》相关规定,追究明星代言人的侵权责任。


  “对于一些被刑事立案处理的网贷平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如果明星明知P2P平台存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集资诈骗的情况,仍然为其广告宣传,造成严重危害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可能构成虚假广告罪。依据《刑法》可能被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鞠秦仪指出。


  “在对明星代言进行处理过程中存在一些难点,最核心的是如何判定其‘明知或应知’,这在不同个案中有不同执行方式。后续需要出台统一、执行性强的细则,提升执法司法的权威性,更大程度上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中国政法大学法治与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北京市网络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车宁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


  监管机构也关注到明星代言金融产品乱象,在今年3月召开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银保监会消保局局长郭武平表示,会继续加大风险提示的力度,加大监管和处罚的力度,压实机构的责任。下一步会出台专门的制度,对包括明星代言金融产品在内的金融营销宣传行为进行规范。


  消费者应如何避开金融陷阱?银保监会建议,应做到“三看一防止”:一看机构是否取得相应资质;二看产品是否符合自身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三看收益是否合理,不轻信高回报无风险等虚假宣传;四要防止过度借贷,理性看待借贷消费、理财投资等广告宣传,保持理性金融观念,不盲目跟风消费、借贷和投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