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银行信用卡“IN时贷”账单分期业务调整公告 - 卡神记

光大银行信用卡“IN时贷”账单分期业务调整公告

自2014年3月20日起,我行将对信用卡IN时贷账单分期业务(包括账单分期和交易分期)的期数和费率进行调整,同时新增期限在30天内的账单分期业务。(一)调整IN时贷账单分期业务的期数和费率

信用卡IN时贷账单分期业务(包括账单分期和交易分期)的期数和费率调整如下,实际执行过程中,我行将根据客户的用卡及本行政策情况,在本费率基础上进行上下浮动,浮动幅度不超过10%。

期数 1期 2期 3期 4期 5期 6期 7期 8期 9期 10期 11期 12期 费率 1.80% 2.05% 2.65% 3.25% 3.95% 4.65% 5.35% 5.95% 6.45% 7.45% 8.15% 8.85% 期数 13期 14期 15期 16期 17期 18期 19期 20期 21期 22期 23期 24期 费率 9.55% 10.30% 11.10% 12.00% 12.90% 13.60% 14.25% 15.00% 15.80% 16.50% 17.20% 18.00%

(二)新增期限在30天以内的分期业务

期限在30天以内的分期业务,可分期天数为自最后应还款日后第1天起,最长为27天,分期结束时一次性偿还本金和手续费。基准费率如下表,实际执行过程中,我行将根据客户的用卡及本行政策情况,在本费率基础上进行上下浮动,浮动幅度不超过10%。

可分期天数 5天内 6-10天 11-15天 16-20天 21-25天 26-27天 基准费率 0.35% 0.65% 0.95% 1.20% 1.50% 1.65%

2014年3月20日前已办理的IN时贷账单分期业务将按原费率标准执行。目前,我行已开通3、6、9、12期IN时贷账单分期业务,并将陆续开通其余各期IN时贷账单分期和期限在30天以内的分期业务,具体开通时间另行通知。

以上调整,特此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信用卡中心

二○一四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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