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行公积金联名卡权益调整(北京银行公积金信用卡权益介绍) - 卡神记

北京银行公积金联名卡权益调整(北京银行公积金信用卡权益介绍)

据悉,自2022年5月10日起,北京银行调整公积金联名卡部分权益

取消餐饮(MCC5812)、百货(MCC5311)、住宿(MCC7011)消费双倍积分权益,按照正常积分规则进行积分累计,具体积分规则以北京银行信用卡官网公示为准;

取消梦想金兑换权益,公积金联名卡累计的积分仍可用于兑换积分商城礼品。

同时,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和监管要求以及《北京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北京银行信用卡章程》相关规定,北京银行特对信用卡资金用途进一步明确如下:

1、持卡人需合规用卡,不得通过非正规交易渠道或虚假手段恶意套取银行信贷资金、积分、权益等。

2、个人信用卡透支资金仅用于日常消费用途,不得用于任何房地产、证券市场、投资理财、生产经营等非消费领域。北京银行对信用卡在部分类别商户禁止交易或设定限额,并根据监管要求和风险管理需要不定期更新完善,如使用北京银行信用卡在非个人日常消费领域交易,可能会因下述限制导致交易失败,包括但不限于:

(1)信用卡透支资金不得用于房地产领域,如购买不动产、支付购房首付款、缴纳房地产税费、购房中介费、购买车位、车位长期租赁等房地产相关领域;

(2)信用卡透支资金不得用于投资领域,如购买股票、基金、期货、理财产品、投资性贵金属等证券及其它权益性投资等;

(3)信用卡透支资金不得用于偿还债务,如偿还信用卡、贷款、其他金融机构欠款等;

(4)信用卡透支资金不得用于生产经营领域,如进行烟草类商品配送并结算货款等;

(5)交易金额超出北京银行在部分类别商户(如物业类、分时度假类、典当拍卖行类、证券公司类、香烟专卖店类、保险类、彩票类等领域)设置的符合普通个人日常消费习惯的信用卡交易金额限制。

3、信用卡资金不得用于其它禁止性领域,不得用于借贷牟取非法收入,不得用于国家法律、政策以及监管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限制领域。

4、对于持卡人信用卡交易出现监管禁止行为或北京银行认定的风险特征时,北京银行将对信用卡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警示提醒、额度调减、限制交易、止付、提前终止分期计划等措施,并可能中止持卡人及附属卡持卡人使用信用卡、自行或授权有关单位收回卡片等。

5、北京银行有权要求持卡人提供交易发票、购买凭证等交易凭证材料,用以核实交易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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