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银行一分行被罚618.7万元 - 卡神记

工商银行一分行被罚618.7万元

  近日,《中国银行保险报》从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网站获悉,中国工商银行安徽省分行因存在5项主要违法行为被警告并处罚款618.7万元

  罚单显示,工行安徽省分行涉及的违法行为主要包括结算账户管理、假币误收、国库收入上缴、客户身份识别及ETC办理等5个方面。


  具体来看,在进行结算账户管理时,工行安徽省分行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未按时向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系统备案,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未向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向账户管理系统中备案,“账户管家”产品(多层账户)中的子账户实际对外发生结算业务未经人民银行核准,“账户管家”产品(多层账户)中的子账户实际对外发生结算业务未经人民银行备案,单位商户使用个人银行账户作为收单结算账户。


  同时,工行安徽省分行现金从业人员存在挑剔假币专业能力不足,未按规定收缴假币,发生假币误收等问题


  在客户识别方面,工行安徽省分行曾出现未按规定开展持续客户身份识别、未按规定重新识别客户、未按规定对高风险客户采取强化识别措施等情况。


  此外,工行安徽省分行部分ETC预登记业务办理未经消费者明示同意,漏报投诉数据;经收预算收入未及时划缴国库存在占压行为。


  基于上述违法行为,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对工行安徽省分行进行警告,并处罚款618.7万元,对时任工行合肥分行运营管理部副总经理王某瑾、内控合规部总经理陈某,时任工行安徽省分行内控合规部总经理张某党、结算与现金管理部总经理王某敏分别罚款0.2万元、3.5万元、3.5万元和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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